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目錄(第一批)》明確:
2022年6月15日后,新開工項目不得在限制條件和范圍內使用本《目錄》所列限制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開工項目中使用本《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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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大事故隱患,降低施工安全風險,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我部組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現予發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從業單位要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9個月后,全面停止在新開工項目中使用本《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后,新開工項目不得在限制條件和范圍內使用本《目錄》所列限制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開展對本《目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12月14日
在非固定的專業預制廠(場)或鋼筋加工廠(場)內,對直徑大于或等于22毫米的鋼筋進行連接作業時,不得使用鋼筋閃光對焊工藝。
存在下列條件之一的區域不得使用:
1.地下水豐富、軟弱土層、流沙等不良地質條件的區域;
2.孔內空氣污染物超標準;
3.機械成孔設備可以到達的區域。
不得用于地下密閉空間、通風不暢空間、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不得用于搭設滿堂承重支撐架體系。
不得用于建設工地的生產、辦公、生活等區域的照明。
不得用于25米及以上的建設工程。
在下列任一條件下不得使用:1.基坑深度超過3米;2.地下水位超過基坑底板高度。
在下列任一條件下不得使用:
1.前吊點連接;
2.其他吊點連接:(1)上下鋼結構直接連接(未穿過混凝土結構);(2)與底籃連接未采用活動鉸;(3)吊桿未設外保護套。
在二類以上市政工程項目預制場內進行后張法預應力構件施工時不得使用。
在二類以上市政工程項目預制場內進行后張法預應力構件施工時不得使用。
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工程。
不得用于新建和維修廣場、停車場、人行步道、慢行車道。
不得用于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和市政管網用的埋地排水工程。(含鋼筋混凝土管)
現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工藝
卷揚機鋼筋調直工藝
飾面磚水泥砂漿粘貼工藝
竹(木)腳手架
有堿速凝劑
蓋梁(系梁)無漏油保險裝置的液壓千斤頂卸落模板工藝
空心板、箱型梁氣囊內模工藝
污水檢查井磚砌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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